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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医保局发布《致大学毕业生的一封信》 提醒学生避免出现医保空窗期

来源 : 韶关新闻网    时间:2023-07-12 10:41:59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近日,市医保局发布《致大学毕业生的一封信》,提醒大学毕业生注意毕业后参加工作、继续深造、待业以及停保办理方式,避免因毕业而出现医保空窗期或者重复参保。  

我市大学生参加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参加工作之后,可以办理韶关居民医保停保,由单位为自己缴纳职工医保。个人无需担心,居民医保停保后,当年度仍然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。  

毕业后如果在韶关继续就读深造,大学生无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,在每年的集中参保期(10月1日至12月31日)按时缴纳次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即可。如果去外地就读深造,可以办理韶关居民医保停保,在就学城市重新参加当地的医保。  

大学生毕业后待业、韶关户籍的毕业生无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,在每年的集中参保期(10月1日至12月31日)按时缴纳次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即可。外省、外市户籍学生可以办理韶关居民医保停保,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医保。  

大学生本人可通过手机线上办理,在“粤医保”小程序找到业务办理,便可办理居民医保停保,提交即生效,无需审批。办理停保后,当年度仍然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,次年的1月1日起不再享受韶关居民医保待遇,也不会再自动扣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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